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高峰國民小學|HsinChu Municipal Gau Feng Elementary School

公告訊息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第六條修正條文

{{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及「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6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1629B號及1090081629C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81629F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