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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高峰國民小學|HsinChu Municipal Gau Feng Elementary School

公告訊息

轉知 114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466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之「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第4點第9項第2款之4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辦理。
三、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至10月27日(星期一),

請貴校配合實施計畫所定方向,協助推廣犯罪被害預防與權益保障事項,強化對於「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意旨與規定之認知。

宣導方式可採透過各類文宣、媒體辦理或實地舉辦各式活動或座談之方式。

相關影片、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簡介/重大政策/犯罪被害人保護」頁面項下;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下稱該會)亦將陸續上傳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最新宣導素材至該會網站

(https://www.avs.org.tw/)「暖心出品」項下或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avs0850),請貴校自行運用或推廣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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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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