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函轉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修正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14年4月29日國政文心字第11401176731號函及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作業要點」 辦理。
二、請各單位依旨揭作業要點推薦符合資格之團體或個人,請於 1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班前函報薦報表、
相關佐證資料及評選指標具體事蹟表各乙份(包含電子檔及紙本資料)送本府教育處國教科彙辦
(電子檔請同步傳送至05400@ems.hccg.gov.tw)。
三、薦報表請以電腦word 檔繕造(格式請參旨揭要點說明);
所附之佐證資料應以電腦繕造後製成光碟並打印成冊(請以word檔案編輯頁面、影音、其他格式資料,
一律擷取成照片檔或掃描成圖檔方式置入),未提供電子檔或檔案非以前述格式繕造,視同無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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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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