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1125號函辦理。
二、依據菸害防制法第23條規定:「各機關學校應積極辦理菸害防制教育及宣導。」
三、國教署委託專業開發菸害防制分齡教材,並公告於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網站(網址https://hps.hphe.ntnu.edu.tw/)供下載運用。
四、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製作的「國中學生電子煙防制教材教學包」、「國小高年級生菸害防制教學包」……等教學資源,亦公告於健康九九網站(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tw)供下載運用。
五、請學校加強推廣,善加運用教材,融入相關課程宣導,以協助學生獲取防範各種菸(煙)危害具備知識、態度與能力,並請學校落實菸害防制及校園全面禁菸等工作,以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權益,共創無菸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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