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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高峰國民小學|HsinChu Municipal Gau Feng Elementary School

公告訊息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請協助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辦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114年2月 11日竹榮處字第1140000915號函辦理。

二、該輔導會為照顧清寒榮民就學子女,秉持排富及不重複之 原則主動照顧渠等清寒榮民家庭,於例假日及寒暑假實施 午餐補助,期榮民子女能安心向學,特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榮民或榮民遺眷有就讀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子女,且符合 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申請午餐補助金:

  (一)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低 收入戶。

  (二)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核認定及證明中 低收入戶。

  (三)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 費。

  (四)無證明文件,經學校認定清寒無力支付午餐費,並納入 營養午餐補助或有特殊事由經本會評估核認者。

四、午餐補助金核發標準為每日新臺幣八十元,補助日數為未 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暑假。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114年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午餐補 助,自114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辦理申請作業,逾期 不受理。

  (二)補助日數:

   1、本學期最高以補助72日,寒假11日(不含例假日)加例 假日61日=72日(72日*80元=5,760元),最高以補助72 日,新台幣5,760元為原則,若有例外情形需附佐證資 料。

   2、如有接受學校或機關午餐補助之例假日及寒假日數需 扣除。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應檢具附件資料向該處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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