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 轉知「教育部臺灣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2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288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8月26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2888B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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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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