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吳衛理
{{ $t('FEZ002') }} 總務處|
近來學校體育館於周六時常發生場租借用民眾進入校園運動帶寵物進來,並造成狗追逐學生之情事發生,該名學生並已投訴至學校要求處理。本校總務處除已請警衛發生後加強勸導外,倘若發生咬傷人或動物追逐人造成對方受傷之意外時,除寵物主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本校將依「新竹市東區高峰國民小學校園開放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4款規定,有安全顧慮者本校得勒令停止使用該場所,已繳納之各項費用概不退還,如有損害應負責賠償。
針對上述情形再次發生,本校將於明年場租借用審查時將該民眾列入禁止借用之名單,特此公告。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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