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領表及報名:112年1月3日(星期二)至1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至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領取紙本表件並報名。請有需求之家長,於期限內將報名表繳交至本校學務處生輔組。
主旨: |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小新生特教鑑定安置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旨揭作業申請對象: |
(一) | 戶籍設於本市,於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效期限內(下次評估日期於111年11月3日之後)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或重大疾病醫療診斷證明之幼兒。 |
(二) | 111學年度通過暫緩入學之幼生。 |
二、 | 宣導: |
(一) | 111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北門國小中正堂辦理家長宣導說明會。 |
(二) | 逕上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站行政公告欄內下載簡報檔,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市特教資源中心:03-5427974。 |
三、 | 領表及報名:112年1月3日(星期二)至1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可至戶籍所在學區學校領取紙本表件並報名。 |
四、 | 欲申請適齡特教幼童暫緩入學者,亦須同時申請本鑑定作業,並於申請時繳交暫緩入學教育計畫。 |
五、 | 本案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公告於本市特教資源中心網頁(https://special.hc.edu.tw/)行政公告欄,請務必轉知貴校(園)特教幼童家長,以維幼童入學權益;如學童戶籍於外縣市,請轉知家長前往該縣市報名。 |
六、 | 放棄參加本鑑定安置作業者,請協助家長填具放棄同意書並於112年3月3日(星期五)下班前逕送本府教育處特前科或傳真至本市特教資源中心:03-5427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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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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