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高峰國民小學|HsinChu Municipal Gau Feng Elementary School

公告訊息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109年8月31日(含) 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資訊。

{{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109年8月31日(含)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於109年4月1日尚未屆至者,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4月20日社家障字第1090700476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策略,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衛生福利部前以109年4月1日衛授家字第1090700375號函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旨揭對象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並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書面通知身心障礙者辦理原證明註記事宜,以利其以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
三、如遇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但未註記效期延長時,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請先洽其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資格確認(諮詢電話如附件),以資周延。



{{ $t('FEZ003') }} 1588-12-03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134|